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全黨同志和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
  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既狠打“老虎”,又快拍“蒼蠅”;既註重強化自身監督執紀問責能力,又註重加強各部門協作配合,下最大氣力解決腐敗問題,不斷以反腐敗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查辦案件數量達歷史最高值
  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大了對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審查力度,充分發揮利用巡視、審計成果和作用,全方位推進境外追逃追贓……一記記重拳出擊,以雷霆萬鈞之勢強化持續震懾,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中央紀委以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為重點,嚴肅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體現了中央嚴懲腐敗的堅強決心。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審查的68人,周永康、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申維辰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正在立案審查的還有令計劃、蘇榮等案件。
  按照黨中央部署和中央紀委關於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一系列要求,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也查處了一批在本地區本部門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各項指數均達到了改革開放以來的最高值。
  既狠打“老虎”,嚴厲查辦大案要案,又快拍“蒼蠅”,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3085起,處理7174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646人。中央紀委監察部還7次對3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
  防“燈下黑”、除“害群馬”,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
  黨內監督是黨章賦予紀委的神聖職責。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落實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監督責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又對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內部監督,不斷推進依紀依法辦案,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乾凈、擔當的過硬隊伍。
  為落實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精神,確保嚴格依紀依法辦案,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了查辦案件制度建設,完善了反映黨員幹部問題線索的處置方式和標準,細化了信訪舉報、線索管理、初步核實、立案調查、使用辦案措施、移送司法機關等各環節的工作程序,使辦案全過程監督管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
  為提高制度執行力,中央紀委還多次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對辦案中的違規行為及時予以糾正,確保依紀依法辦案的要求落到實處。
  正人先正己,避免“燈下黑”。為防止紀檢監察隊伍內部出現“蛀蟲”,中央紀委帶頭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加大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把“害群之馬”清理出去。對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中央紀委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山西省紀委常務副書記楊森林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通報,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
  2014年,全國共查處違紀違法紀檢監察幹部1575人,其中廳局級34人、縣處級229人。
  在中央紀委的率先垂範下,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還對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中央紀委點名道姓公佈了一批典型案例,引發系統內外的熱議,對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統籌協調 、 密切配合 , 形成查辦案件整體合力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離不開全黨全社會的支持和各個部門的配合。2014年以來,各級紀委進一步發揮反腐敗組織協調職能,著力完善從發現問題線索到調查、處理案件的協作配合機制,形成了查辦案件的整體合力。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极參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加強與審計機關在問題線索相互移送和案件調查過程中的協作配合。
  中央紀委建立了《審計要情》辦理工作台賬,實行每月彙總上報、結案銷號的制度,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利用審計成果,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促進了財經方面法律、紀律的貫徹落實。
  在與司法執法機關合作方面,中央紀委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在嚴格依紀依法履行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受理、調查處理等關鍵環節的協作配合,有效形成了查辦案件的整體合力。目前正在研究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推動建立高效、協同的辦案模式,更有力地推動查辦案件工作依紀依法深入開展。(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原標題:【盤點2014 行進中國·精彩故事】保持高壓態勢 嚴查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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